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自助填表机打印均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附昆明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1份。
2、我市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集体户口的交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交验原普通护照并提交复印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无常住户口),交验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5、交验原普通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6、与换发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73号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3-285231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
咨询电话:0883-42134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一、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受理当日除外)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二、收费标准:
损毁、被盗补发160元/本
遗失补发 160元/本
加注 20元/项次